来源:人民日报
人民日报北京4月12日电(记者王政)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交通运输部联合制定的《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今天发布。《规范》对测试主体、测试车辆、测试驾驶人、测试过程管理、测试道路,以及测试期间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如何处理等问题,作出了明确规定。
对于测试主体,《规范》要求具备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凭证,以及每车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凭证或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自动驾驶道路测试事故赔偿保函。
《规范》明确,测试期间如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,应当按照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认定当事人的责任,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确定损害赔偿责任。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智能网联汽车已成为新时代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突破口、全球汽车产业技术变革的战略制高点。”工信部副部长辛国斌表示,《中国制造2025》已将智能网联汽车列入十大重点发展领域之一,《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》明确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的突破口,我国主流乘用车企业已在加快研发自动驾驶技术,自主供应链体系正在构建,互联网企业与汽车行业融合发展不断加强。同时,上海、重庆、北京—河北、浙江、吉林长春、湖北武汉、江苏无锡等地已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示范区,积极推动半封闭、开放道路的测试验证。北京市、上海市先后发布了地方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管理办法,划定了第一阶段开放测试道路,并发放首批测试号牌。重庆、保定也相继发布了相应的道路测试实施细则。
“安全是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第一要义,也是未来产业发展的最直接效益所在。”辛国斌说,要把握道路测试安全底线、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